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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品要求 经济舱/商务舱
行李物品默认为旧物,请严格按照要求装箱
①合理自用范围内的旧物均可邮寄; (如旧衣物、旧鞋子、旧包包、少量自用化妆品等);
②新品、奢侈品不建议邮寄,被税几率较大; (如带吊牌服装、首饰、一线品牌鞋子、包包等)
③电子产品无论新旧必征税; (如需邮寄务必放置购买凭证)
④外文出版社书籍无反党、无色情、无宗教传播等内容; (10 本以内免税、10-50 本酌情收税、50 本以上不可邮寄、个人笔记除外)
⑤易碎品不建议邮寄; (玻璃、陶瓷制品,液晶显示器等;国际运输保险针对整箱丢失,物品损坏属打包失误,不 予理赔)
⑥奶粉 5 罐以内可以邮寄; (需提供婴儿出生证明)
⑦任何食品、水奶、药物均不邮寄;
⑧易燃易爆品、贵重物品不可邮寄; (如包含酒精类物品、香水、指甲油、涂料、发胶、打火机、喷雾、黄金珠宝、高价值饰品、 货币等)
⑨动、植物标本等不可邮寄; (如皮草、动物皮毛、种子、苗木等) 为防止偷税漏税,中国海关有权开检任何入境人员的行李物品,若因物品不符合申报规定导 致被征税或清关延迟,需自行承担责任,最终解释权由海关所有。
违禁物品请参考: 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445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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